不瞞各位,我在小學時當過班長。我之所以能當班長,不是因為我跑步最快,也不是我數學最好,而是學期初大家在投票選班長的時候,最多人投票給我。當時是一個非常粗糙的選舉過程:講台上有個倒楣鬼主席負責主持選舉,然後某些同學會推薦幾個倒楣鬼候選人,最後大家直接舉手投票,選出看起來最倒楣的鬼來當班長。候選人完全沒有拒絕的機會,投票也不是秘密投票。現在回想起來,當時那場選舉根本就違憲。
當選班長之後,雖然心不甘情不願,但還是要負起照顧班上四十幾個同學的責任。還記得那個學期恰逢運動會,運動會有個進場儀式,班長要帶領全班到指定地方集合。我那天把全班帶到操場的某個角落後,自信滿滿地等著進場,但只等到班導衝過來把我臭罵一頓,說我帶錯地方了。事後班導還特地把我叫到講台上再罵一次,罵到我在台上哭出眼淚來。自此,我對民主制度徹底灰心。
滿二十歲的那年,我獲得了公民投票權。這次不是選班長,而是選市長。還記得當時跟著爸爸一起去投票,在排隊的時候,心中既興奮又期待。排隊排到一半,我突然意識到我壓根不知道候選人有誰,更別提我想要投給誰了。我慌張地向我爸求救,我爸就無可奈何地表示,那就跟他投一樣的吧。
又過了幾個不關心政治的年頭,突然有一群很關心政治的人們衝進了立法院,開始了太陽花學運。我很好奇,是什麼驅使著這群人冒著坐牢的風險,也想要把服貿停下來。於是我開始去理解服貿是什麼,公民不服從是什麼,以至於國家是什麼,民主是什麼。理解得越多,我越覺得我理解得太晚。從那時候開始,我便參與了遊行抗議、加入公民黑客松、成為監票員等等。我不敢說我是個多麼優秀的公民,但我希望我不要像以前一樣,認為政治是不該碰的髒東西。
搬到西雅圖之後,我更不敢說我是多麼優秀的公民,因為我根本沒有美國公民的身份。身為一個外國人,我並沒有投票權。雖然沒辦法投票,但我在看 YouTube 的時候還是被投放了一卡車的選舉廣告。兩年前的州長選舉,廣告還在叫我去投票。而今年的總統大選,廣告都直接叫我捐錢就好。這種被演算法看透的感覺,果然還是有點討厭。
沒吃過豬肉,也有看過豬走路。雖然沒投過票,但我還是有在路邊看過投票箱:
我第一次看到投票箱,覺得完全無法理解。以我在台灣投票的經驗,會覺得投票箱不是應該是藏在布簾裡面的箱子嗎?怎麼會赤裸裸地放在路邊呢?原來因為美國地廣人稀,大家沒辦法在投票日當天通通擠進投票所,因此大家都是各自有空的時候,把選票放進一般郵局的郵筒,或是放進這種投票箱裡。
今年總統大選的投票日當天,我在和美國同事們閒聊的時候,某位同事表示他剛把選票寄出去。寄出之前,他還練習簽名簽了好多次,才正式簽名在選票的信封上面。我聽了之後嚇一跳,怎麼會在選票上簽名呢?這樣不就變成記名投票了嗎?另一位比較理解這個投票制度的同事便跳出來解釋:簽名只會簽在外面的信封上,不會簽在裡面的選票上。這個信封上的簽名只是為了驗證裡面的選票是合法的,而不是冒名投票。在驗證完簽名後,信封跟選票就會分開來存放,因此就沒辦法追溯回哪張選票是誰投的。
我聽完這個制度,還是有滿滿的困惑。如果選務人員在處理過程中把選票跟信封的關聯偷偷紀錄起來呢?這樣政府不就還是有機會追蹤每個人的選票嗎?事後我與一位比較關心公眾事務的台灣朋友詢問這個問題,他便耐心地向我解釋:在民主的制度下,政府的概念並不是集中在一個人或是少數人身上,而是由不同的機關與政黨組成的。再加上它們彼此又能夠相互制衡,人民也可以隨時監督,因此要在這個複雜的狀況下想要做一些極端的壞事,比方說監控所有人的選票,這種事情是非常困難的。
我當年在當班長的時候,大概就是缺乏這樣相互制衡的機制,所以我才能輕易地把全班帶到錯的地方集合。現在川普當選了總統,雖然他講話很瘋,但我相信民主制度,相信不會憑他一個人就可以把所有美國人帶去錯的地方集合。

開始關心政治與公民社會的運做永不嫌晚,共勉之。(一個彷彿國小老師班的評語口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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